大亚湾开发区分批解除“五停”措施:开发区

鉴于今年第18号台风“桦加沙”影响逐渐减弱,大亚湾开发区三防指挥部于9月24日18时将防风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开发区 。经综合分析研判,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24日18时起分批解除全区“五停”(停课、停工、停产、停运、停业)措施,有序恢复生产生活。有关重点事项如下:

一、自9月25日起,全区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托育机构、校外培训(托管机构)及各类培训机构有序复课开发区 。东升岛所有在本区就读的学生继续维持停课令,具体解除时间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。

二、自9月25日起,全区在建工地和行政单位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社会团体、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开发区 。其中,渔业船舶、海上施工、高空施工暂不恢复作业,具体解除时间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。

三、自9月24日18时起,各类工业园区、石化园区、港区、生产基地、工厂有序恢复生产开发区

四、自9月24日18时起,所有道路车辆有序恢复运行开发区

五、自9月24日18时起,各类市场、商场、商业步行街、超市、餐饮场所、娱乐场所、公园、旅游景区、会展及外卖、快递等企业有序恢复营业开发区 。滨海浴场继续维持停业令,具体解除时间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。

六、请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上述有关机构、企业认真做好复课、复工、复产、复运和复业前的安全检查,确保消除隐患开发区

七、请各有关单位继续做好地质灾害、临水低洼区、危旧房屋、农田工具房、工地板房等转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,确保转移人员“不安全不返回”开发区

八、请各机构、企业和全体市民朋友继续密切关注后续天气变化信息,做好防范应对工作,确保安全开发区

南方+记者 马发洲

通讯员 惠湾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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